BitGo Holdings Inc. 面臨證券集體訴訟,因其於1月進行的1.876億美元首次公開募股後,股價暴跌超過一半。
BitGo Holdings Inc. 面臨證券集體訴訟,因其於1月進行的1.876億美元首次公開募股後,股價暴跌超過一半。

BitGo Holdings Inc. 面臨證券集體訴訟,因其於1月進行的1.876億美元首次公開募股後,股價暴跌超過一半。
「簽署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認證的個別高階主管,對公司揭露資訊的準確性負有個人責任,」Levi & Korsinsky 合夥人 Joseph E. Levi 表示。「當公司的註冊聲明包含重大不實陳述時,授權這些文件的人士將根據聯邦證券法直接承擔責任。」
這起訴訟已向美國紐約東區聯邦地區法院提起,涵蓋在1月22日以每股18美元價格購買或可追溯至BitGo A類普通股的投資人,或是在2025年1月22日至2026年5月13日期間買入證券的投資人。BitGo報告2025年淨虧損1480萬美元——由前一年1.566億美元淨利潤轉為虧損——而2026年第一季淨虧損達6070萬美元,較去年同期的2570萬美元虧損擴大一倍以上。股價在3月27日2025年業績公布後暴跌15.71%至7.67美元,並在5月14日第一季財報公布後再跌17.2%至9.86美元。
訴狀指控BitGo及其高階主管——包括執行長 Michael Belshe、財務長 Edward Reginelli 及營收長 Chen Fang——在IPO註冊聲明及後續揭露資訊中作出重大虛假陳述。具體而言,該公司預測2025年營運淨利潤在320萬至350萬美元之間,同時宣稱截至2025年9月平台資產達1040億美元,但未揭露資產規模已較去年同期下滑9%至816億美元。文件指出,數位資產銷售利潤率從前一年的0.47%下降至0.21%。
主要原告截止日期為2026年8月7日。在集體訴訟期間購買BitGo股票的投資人可申請擔任主要原告,但參與任何賠償追討並不一定要擔任此角色。該訴訟根據《1933年證券法》第11條和第15條以及《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0(b)條和第20(a)條,對該公司及八名被指名被告——包括董事 Brian Brooks、Justin Evans、Brian Murray、Sunita Parasuraman 和 Vivek Pattipati——尋求損害賠償。
此案為BitGo增添了法律陰影,該公司在數位資產價格已呈下跌趨勢之際上市。該公司的下一份季報將考驗管理層能否逆轉引發股價崩跌的營收惡化趨勢。審判日期尚未確定。
本文僅供資訊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