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摘要:
- 布魯姆能源因涉嫌隱瞞向中國採購鈧金屬而遭到證券集體訴訟
- 在Hunterbrook Media於7月8日發布報告後,股價下跌15.28美元,跌幅5.7%,收於254.29美元
- 於2025年2月27日至2026年7月8日期間買入股票的投資者,首席原告截止日期為2026年9月28日
重點摘要:

布魯姆能源公司(Bloom Energy Corp.)在股價因涉嫌隱瞞對中國鈧金屬依賴的指控而下跌5.7%後,正面臨證券詐欺集體訴訟。
「在集體訴訟期間購買布魯姆普通股並遭受損失的投資者,可能有資格參與本案,」Wolf Haldenstein Adler Freeman & Herz LLP在一份聲明中表示。該律師事務所是至少四家徵集投資者加入訴訟的律師事務所之一,其中包括Kaplan Fox & Kilsheimer LLP、Rosen Law Firm以及Faruqi & Faruqi LLP。
這起訴訟是代表於2025年2月27日至2026年7月8日期間購入布魯姆能源證券的投資者提出的,指控該公司透過中間商取得鈧金屬,而這些中間商的鈧來源為中國,從而低估了公司對中國供應的依賴程度。7月8日約美東時間下午1時,Hunterbrook Media發布了一篇題為「布魯姆的大謊言」的報告,指控該公司「根據全球貿易數據、中國企業申報文件、衛星影像以及Hunterbrook與布魯姆中國供應商的往來訊息,依賴中國鈧金屬」。該報告指出,Hunterbrook追蹤到四條與中國相關的供應鏈路線進入布魯姆的供應體系,包括直接運往其德拉瓦州工廠的氧化鈧,以及經由泰國、日本和韓國中間商流通的含鈧陶瓷和粉末。
在上述消息發布後,布魯姆股價於2026年7月8日下跌15.28美元,跌幅5.7%,收於每股254.29美元。訴訟進一步指控,被告關於公司業務、營運及前景的正面陳述具有重大誤導性,且缺乏合理依據。
有意擔任首席原告的投資者必須在2026年9月28日或之前向法院提出動議。首席原告是指在所尋求的救濟中擁有最大財務利益、且足以充分代表集體成員的投資者。未尋求該角色的投資者仍可保留集體成員身分,並有可能參與任何賠償分配。法院指定的首席原告代表擬議集體指導並監督訴訟程序。目前尚未認證任何集體,在此之前,投資者若未自行聘請律師,則不受律師代表。
這起訴訟為布魯姆能源增添了法律與聲譽壓力,該公司一直將其燃料電池技術宣傳為潔淨能源替代方案。公司對中國來源鈧金屬的依賴——鈧是其固態氧化物燃料電池中的關鍵組件——為投資者帶來了供應鏈與地緣政治方面的疑慮。下一個里程碑是9月28日的首席原告截止日期,之後法院將任命律師指導訴訟。多家律師事務所已提起或宣布提起訴訟,更多投資者參與可能擴大針對該公司的索賠範圍。此案也凸顯了市場對潔淨能源技術所用關鍵礦物在中國供應鏈依賴問題日益增強的關注。
本文僅供參考之用,不構成投資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