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正將自身定位為全球AI智慧體治理的架構師,提出一項十點框架,可能重塑智慧軟體系統跨國互動的方式。
北京正將自身定位為全球AI智慧體治理的架構師,提出一項十點框架,可能重塑智慧軟體系統跨國互動的方式。

北京正將自身定位為全球AI智慧體治理的架構師,提出一項十點框架,可能重塑智慧軟體系統跨國互動的方式。
中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於7月17日在上海世界人工智慧大會上發布「智慧體可信互聯互通全球合作倡議」十項要點,闡述北京對跨境AI智慧體治理的藍圖。
這項由網信辦與「相關各方」共同發布的倡議,呼籲為AI智慧體建立開放、非歧視且透明的國際互通標準,並警告應避免「技術壁壘與生態系統碎片化」,以免阻礙不同智慧體加入全球協作網絡。
該框架涵蓋十大行動領域——從智慧體身分識別與協作互認方面的基礎研發投入,到跨境數據合作框架,以及涵蓋智慧體全生命周期的安全治理。倡議優先將智慧體成果應用於氣候變遷、公共衛生、教育公平與減貧領域,同時呼籲為發展中國家提供基礎設施支援與能力培訓。
在全球治理框架仍處於碎片化之際,該倡議將北京定位為新興AI智慧體經濟的標準制定者。隨著美歐各自推動不同的監管路徑——歐盟《人工智慧法案》進入執法階段,華盛頓方面也發布多項AI安全行政命令——北京倡導的「南南加南北」數位合作模式,可能將發展中經濟體納入與中國結盟的技術生態系統,進而重塑從輝達(Nvidia Corp.)到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等企業的競爭格局,這些公司正競相部署自主AI智慧體。
根據Grand View Research預測,全球AI智慧體市場——即無需人工干預即可規劃、執行及調整任務的自主軟體系統——到2030年預計將突破五百億美元。中國的龍頭科技企業,包括百度公司、阿里巴巴及騰訊控股有限公司,已在雲端運算、電子商務及企業軟體領域部署智慧體系統,形成北京現正尋求推向國際的國內生態系統。
該倡議強調互信、互聯及互通,與北京在先前的數位治理推動中所使用的語言如出一轍。網信辦2020年的《全球數據安全倡議》及2021年的《國際數位治理合作倡議》均呼籲建立多邊框架——但兩者均未達成具約束力的國際共識。此次的不同之處在於具體性:這項十點計畫納入了介面協議、語義層級及流程層級相容性的技術標準,從一般原則推進到實施細節。
推動AI智慧體開放國際標準的舉措,直接挑戰了美國企業的事實標準制定權。OpenAI的GPT生態系統、Anthropic的Claude及Google的Gemini,各自基於專有架構運行,限制了跨平台智慧體的協作能力。中國提出的開放標準驗證與迭代機制若獲採納,將要求這些企業開放目前仍屬封閉的介面層——此動態可能提高尋求進入中國市場的西方AI公司的合規成本。
該倡議亦涉及數據治理,呼籲建立以開放、包容、安全、合作及非歧視為原則的跨境數據合作框架。這項措辭顯示中國在2021年《個人資訊保護法》及《數據安全法》下原先嚴格的數據本地化立場有所轉變,這兩部法律曾對跨境數據傳輸施加嚴格要求。網信辦願意在智慧體語境下討論數據流動,顯示出潛在的靈活性——不過該框架明確將數據移動的條件建立在遵守不同國家和地區數據安全及個人資訊保護制度之上。
該倡議最具雄心的主張是縮小智慧鴻溝。倡議提出為發展中國家提供基礎設施支援、開源工具、能力培訓及智慧體部署的財務援助,並倡導「南南加南北」的數位合作模式。這與中國更廣泛的「一帶一路」數位絲綢之路戰略如出一轍;根據戰略與國際研究中心(CSIS)的數據,自2015年以來,該戰略已在超過30個國家資助光纖網路及數據中心的建設。
對全球投資者而言,這項倡議既帶來機遇,也帶來不確定性。與中國技術標準對接的AI智慧體基礎設施公司——包括華為技術有限公司的昇騰計算平台及阿里雲的模型即服務(MaaS)產品——可望在南方國家拓展可觸及市場。與此相反,受先進AI晶片出口管制限制的美國半導體出口商,則面臨中國主導的智慧體生態系統在替代性硬體架構上發展的風險,這將進一步加深自2022年10月出口管制以來定義美中科技競爭的技術分歧。
網信辦並未為該倡議設定實施時間表或執行機制。下一屆世界人工智慧大會訂於2027年7月舉行,將成為評估有多少國家及企業正式認可該框架的首個重要里程碑。
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