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摘要:
- 歐盟將提議於2026年夏季後禁止13歲以下兒童使用社交媒體
- 專家小組建議13歲以下未成年人應在監督及限時下使用
- 此提案跟進澳洲、英國及美國多州的類似禁令
重點摘要:

歐盟執委會主席烏蘇拉·馮德萊恩週一表示,執委會將依據專家小組關於兒童網路安全的建議,提議限制13歲以下兒童使用社交媒體,並逐步對年齡較大的未成年人實施限制。
「社交媒體不是玩具,」馮德萊恩在致執委會特別小組共同主席約爾格·費格特教授與瑪麗亞·梅爾基奧爾博士的聲明中表示。「現狀是,如果我們繼續允許大型科技公司無限制地接觸我們的孩子,那只會讓下一代承受更多心理傷害、成癮與痛苦。」
該專家小組建議,13歲以下兒童應僅能在監督下、限時使用社交媒體平台,而三歲以下兒童則應完全禁止接觸螢幕。對於13至18歲的青少年,執委會正考慮採取分階段、依年齡逐步調整限制的方式。馮德萊恩表示,該提案預計於夏季後公布,其目標不僅是社交媒體,還包括其他具有「不適合年齡或具有成癮性功能」的數位服務。
此舉使歐盟與全球日益加強的限制未成年人使用社交媒體的潮流保持一致,原因是越來越多的證據顯示此舉對心理健康造成危害。澳洲於2025年成為首個禁止16歲以下兒童使用社交媒體的國家,英國於2026年6月實施類似禁令,佛羅里達州也開始對14歲以下兒童實施禁令。執委會還正在試行一款年齡驗證應用程式,以確認用戶是否年滿18歲,方可訪問受限制的線上內容。
馮德萊恩表示,合規的責任完全落在科技公司身上,而非家長或監管機構,她並以此與汽車安全標準做類比。
「在歐洲,開發產品的人必須為其安全性負責。汽車製造商必須確保其車輛安全。我們不會期望兒童自己設計安全帶。我們也不會期望家長在家中安裝安全氣囊。對於大型科技公司,同樣的原則也必須適用,」她說。
執委會已根據《數位服務法》對主要平台採取執法行動。布魯塞爾本月稍早發布初步調查結果,指出Meta旗下的Instagram和Facebook採用具有成癮性的設計,違反了該法案。此前,TikTok在2月也收到類似警告。《數位服務法》授權執委會對違規企業處以最高相當於其全球年營收6%的罰款。
範圍與法律挑戰
布魯塞爾安理國際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彼得·范·戴克表示,最具法律難度的部分可能在於界定哪些服務屬於新規定的範疇。專家報告所指的服務範圍超出了傳統社交媒體,還包括人工智慧伴侶、影音分享平台以及可能含有不適合年齡或成癮性功能的電子遊戲。
「從兒童保護的角度來看,這個範圍或許可以理解,但這使得法律確定性變得至關重要,」范·戴克說。「如果『不適合年齡』、『有害』或『成癮性』等概念沒有明確定義,那麼企業、家長、監管機構和兒童都將無法清楚知道界線在哪裡。」
歐盟成員國對此做法意見分歧。西班牙希望禁止16歲以下兒童使用社交網絡,而法國則提議禁止15歲及以下兒童使用。愛沙尼亞則全面反對禁令。包括Reset Tech在內的數位權利組織呼籲採取「設計安全」的方法,針對無限滾動和監視式廣告等特定功能,而不是實施全面年齡限制。
Reset Tech歐盟總監米希爾·范·赫爾滕表示:「如果無限滾動或監視式廣告等功能不安全,它們一開始就不該出現在社交媒體上。」
歐盟消費者保護主管麥可·麥格拉斯表示,預計今年稍晚出台的新規定將為兒童提供更強大的保護,防止成癮性設計。「數位市場的設計目的在於捕捉注意力並影響行為。新規定將有助於確保消費者能夠在不受操縱的情況下做出明智的選擇,」麥格拉斯說。
執委會的提案預計在夏季休會後提出,需獲得歐洲議會及成員國批准後方能生效。實施時間表仍不明確,但馮德萊恩強調了緊迫性。「童年不會等待,一旦逝去,就永遠無法重來,」她說。
本文僅供資訊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