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antom 與 Hyperliquid 政策中心要求 CFTC 停止將鏈上軟體比照傳統金融中介機構進行監管。
Phantom 與 Hyperliquid 政策中心要求 CFTC 停止將鏈上軟體比照傳統金融中介機構進行監管。

Phantom Technologies 與 Hyperliquid 政策中心於 7 月 9 日向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提交聯合意見書,要求該機構明確表示,發布鏈上協議軟體本身並不觸發註冊義務。
這些團體在文件中表示:「現行規則通常假設一個託管式的市場結構,由中介機構處理客戶訂單與資金,然而鏈上市場能讓用戶直接交易並保留對資產的控制權。」
該意見書提出三項請求。第一,CFTC 應確認開發或貢獻鏈上協議軟體本身並不需要註冊為交易所或清算所。第二,應允許已註冊的指定合約市場與衍生性商品清算組織使用鏈上協議進行撮合、執行、保證金計算、結算及違約管理。第三,該機構應將其三月對 Phantom 發出的不行動函轉化為正式規則,並將相同的確定性延伸至其他非託管錢包服務商。
這份意見書是回應 CFTC 於 6 月 18 日發布的一項資訊請求,該請求要求業界指出哪些規則可能限制金融科技公司與受該委員會監管的金融基礎設施及中介機構合作。Phantom 表示,該公司不持有用戶資金、不控制私鑰、不執行用戶之間的交易,也不仲介任何交易。Hyperliquid 政策中心則自稱是一個倡導組織,專注於為美國民眾建立一條受監管的途徑,以進入包括 Hyperliquid 在內的鏈上市場。
這些團體主張,非託管錢包不應承擔中介機構的義務,因為它們從未持有用戶資金或執行交易。他們表示,為鏈上市場量身打造的規則將有助於將開發者留在美國境內而非轉移至海外,同時透明的 DeFi 市場能加速結算並降低交易對手風險。
這份意見書提交時,CFTC 的態度已較為友善。主席 Michael Selig 於去年 12 月上任,此後持續推動美國加密監管走向更明確的規則,包括批准境內永續合約。這些團體將這項請求定位於 CFTC 現有的職權範圍之內。HPC 與 Phantom 在聯合聲明中表示:「這是我們的答案,且委員會本身擁有採取行動的權力。」
CFTC 將評估業界回應,再決定是否發布指導方針或啟動規則制定程序。其決定將影響多少鏈上活動移至美國境內,以及美國開發者能否在不承擔專為託管中介機構設計的註冊義務下,建構 DeFi 基礎設施。
本文僅供資訊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