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詳情
美國最高法院正在審理「特朗普訴斯勞特案」,該案可能顯著擴大總統對聯邦政府獨立機構的權力。此案源於特朗普總統解僱**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委員麗貝卡·凱利·斯勞特。她被解僱的理由是違反了一項聯邦法規,該法規規定FTC委員只能因「效率低下、瀆職或在職不當行為」而被免職。
核心法律問題是,這種「有理由解僱」的保護措施是否違憲地侵犯了憲法第二條所定義的總統行政權力。特朗普政府認為這些保護措施是違憲的,並主張採用一種被稱為**「單一行政理論」**的法律框架,該理論認為總統必須對行政部門擁有完全控制權。此案直接挑戰了最高法院1935年對「漢弗萊遺囑執行人訴美國案」的一致裁決,該裁決維護了此類機構的獨立性。
市場影響
推翻「漢弗萊遺囑執行人案」的決定將瓦解監督經濟關鍵部門的眾多監管機構既定的獨立性。這包括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聯邦通信委員會(FCC)和國家勞動關係委員會(NLRB)等機構。儘管法院此前曾暗示可能對聯邦儲備委員會區別對待,但該裁決的範圍仍是主要不確定性來源。
主要的市場影響將是監管風險的急劇增加。如果總統可以隨意解僱機構負責人,監管執法可能會受到政治壓力和突然的政策轉變的影響。在一份法庭之友簡報中,超過200名國會議員警告稱,這種權力將導致公眾認為「總統能夠在美國經濟中挑選贏家和輸家」。這種不確定性將從根本上改變企業與監管機構的互動方式,並影響長期投資決策。
專家評論
法律專家對該案的可能結果及其後果意見不一。支持擴大總統權力的人士與政府的觀點一致。正如范德堡大學法學院教授布萊恩·菲茨帕特里克所指出的,「最高法院很可能會說,為了讓總統能夠履行職責……他必須控制幫助他執行這些法律的人。」
代表政府的訟務長D·約翰·索爾辯稱,現代FTC通過執行80多項聯邦法律行使著重要的行政權力,這使得其脫離總統監督的獨立性在憲法上存在問題。他表示,將此類機構與總統控制隔離開來「嚴重冒犯了憲法的結構」。
相反,批評者則警告稱,這將對治理造成嚴重後果。紐約大學法學院的法律學者彼得·謝恩認為,機構獨立性提供了至關重要的「監督職能」,並「防止總統破壞機構」。公共服務夥伴關係的馬克斯·斯蒂爾則發出了更嚴厲的警告,稱實際上,法院面臨「釋放獨裁」的風險。
更廣泛的背景
斯勞特案並非孤立的法律挑戰,而是旨在鞏固行政權力的長達數十年的保守法律運動的頂點。近年來,這一運動削弱了機構的獨立性,最高法院的裁決終止了2020年**消費者金融保護局(CFPB)局長和2021年聯邦住房金融局(FHFA)**局長的有理由解僱保護。
該案還反映了更廣泛的行政戰略。特朗普政府已恢復其「附表F」倡議,這是一項旨在將數萬名聯邦公務員重新分類為實際上的「任意解僱」僱員的行政命令。這一舉動,加上斯勞特案的法律勝利,將代表著聯邦政府的根本性重組,使其擺脫不偏不倚的公務員制度,轉向一個對總統議程的忠誠至關重要的系統。歷史上的相似之處是1935年的「漢弗萊遺囑執行人案」本身,該案源於富蘭克林·D·羅斯福總統試圖罷免他認為是他「新政」議程障礙的FTC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