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y Takeaways:
- 香港证监会将IPO执法范围扩大至簿记建档及配售活动
- 关联方出资认购订单,制造虚假超额认购假象
- 港交所2025年8月修订规则,允许发行人将公开发售部分上限设为10%
Key Takeaways:

香港市场监管机构正将IPO执法范围扩大至配售行为,此前发现了关联方融资计划制造虚假超额认购的情况。
据知情人士透露,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正在将IPO执法范围扩大至簿记建档及配售活动,此前发现多起案例中关联方为认购订单提供资金,制造出大规模超额认购的虚假印象。
"证监会作为日常监管工作的一部分,与持牌机构保持定期沟通,"该监管机构的一位发言人表示,但拒绝就个别案例置评。
监管机构已识别出不公平的配售行为,包括与发行人和主要股东有关联的人士自行出资认购订单。证监会已单独通知相关投资银行,并要求提交详细的整改及纠正计划。
此次打击行动正值香港IPO市场极度火爆之际。港交所2025年8月修订上市规则,允许发行人将公开发售部分的比例上限设为最低10%——而此前最高可达50%——这显著削弱了散户投资者参与热门IPO的能力。
机制B在发行人中日益普及
根据修订后的规则,新股上市申请人可在机制A和机制B之间选择公开发售部分的分配方式。越来越多的发行人选择机制B,该机制直接将公开发售部分的比例下限设为10%。规则修订前,散户投资者的参与比例最高可达总发行规模的50%,这意味着新的分配结构削弱了散户投资者参与热门IPO的能力。
转向机制B的影响不仅限于散户参与度。较低的公众持股量会减少经调整的流通股市值,从而可能影响指数纳入资格及被动资金流入。恒生指数要求基准指数成分股的最低公众持股量为15%,公众持股量低于这一门槛的公司可能面临指数纳入延迟。
对投资银行的执法影响
证监会扩大审查范围,剑指负责管理IPO簿记建档及配售流程的投资银行。监管机构已要求相关银行提交详细的整改计划,表明配售活动中的合规失误将面临后果。证监会上一次加强IPO相关执法是在2022年,当时对数家银行在IPO保荐人工作中的缺陷处以罚款,促使全行业收紧尽职调查标准。
对投资银行而言,监管网络的扩大意味着合规成本增加,以及此前较少受到监管关注的配售行为可能面临潜在责任。证监会关注关联方融资——即发行人或其主要股东实际上为自己的发行进行"自购"——直指破坏一级市场价格发现机制的行为。监管机构表示,将在适当时候向市场解释其监管观点和预期,为进一步制定关于可接受的配售行为的指引留下空间。
监管网络的扩大表明,证监会将配售行为的完整性视为市场质量执法的下一个前沿。对散户投资者而言,更严格的配售监管与机制B下公众分配比例减少相结合,使其参与香港IPO市场的考量变得更加复杂。随着香港与其他全球金融中心竞争IPO上市资源,证监会的下一步举措将受到投资银行、发行人和投资者的密切关注。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